大多數情況下,我們都可以評估理由是否支持結論及推論是否符合邏輯。但有時候我們得知道支持推論的證據是不是真的,這表示我們得求助於其他資料,來確定論證所提供的理由是不是事實。
1.原始資料與二手資料
原始資料:
當時的信件、圖畫以及照片…等
當時出版的報紙、書籍
當時的影像記錄
廣播錄音
身體各部位的遺跡,如指紋、腳印
人造器具─如陶器、家具
證人的證詞
實驗得來的原始數據
自傳
網路上的資料(如果網路上的資料是研究的對象)
對調查或問卷的個別回應
二手資料:
關於某個事件、人物或事物的書籍、論文、網頁、文件等
由某人講述實際見聞所做的訪問
傳記
雜誌文章
利用調查、問卷和實驗等結果所寫成的文件或報告
類別可能改變
某項資料屬於原始資料或是二手資料,還要看它涉入事件的程度有多深而定。
例1─傳記通常是二手資料,但其中可能會複製屬於一手資料的原始信件。
例2─1950年代的雜誌文章在當時屬於二手資料,但現在若要研究1950年代的生活,它就是原始資料。
2.尋找證據
進行批判性思考時,往往需要積極尋找最相關的證據,以支持自己的論證。另一方面,也得確認他人使用的證據是不是有效。
檢查別人的證據時,可善用作者提供的參考文獻:
我們常會在論文或書籍內文中看到像「(Gilligan,1997)」這樣的參考資訊,然後在論文最後可以找到更詳細的資料。
一般用途
如個人所需,或為辨論找資料,可選擇:
翻閱相關書籍的簡介章節
利用搜尋引擎尋找資訊
閱讀近期的報紙或網路新聞
請教專家
瀏覽相關組織的網站
3.文獻探討
文獻研究的意思:
找出別人已經寫過同一主題的東西
整理出一份跟你要研究主題相關的資料清單
過濾清單,選出第一批需進一步瞭解的資料
翻閱你挑選出來的清單,找出最有用的資訊
挑出最密切相關的資訊,再進一步詳細研究
如何快速搜集文獻資料:
利用搜尋引擎來找資料,可提升效率。
瀏覽期刊論文的摘要,可以讓你對某個主題最近的研究狀況有所瞭解。
4.可靠的資料來源
期刊論文通常被認為是可靠的資料來源,但有時候會因主題而異。對某個主題來說是可靠的資料來源,但未必就是另一個領域的可靠資料來源。如理工領域講求量化資料,但對藝術領域來說,質性的資料更加重要。
5.真實性與有效性
判斷這些資料的真假可能性:
在大教堂的圖書館找到中世紀手稿。
二手書店裡的中世紀手稿。
拿破崙在1809年所寫的書信,收錄在法國革命記事文集中。
五幅梵谷不為人知的畫作,在一個住宅區的某個車庫中被找到。
有效性:
是指符合當時情況所認同的條件或眾人遵循的常規,所以會隨情況改變。舉例來說,如果證據不是真的,或不完整,或不是依據合理的推論,就不是有效的證據。
範例
被告承認犯罪,但他的自白無效,因為後來發現他是被迫承認的。法律有規定,出於脅迫之自白不是有效的犯罪證據。
被告承認犯罪,但他的自白無效,因為後來發現他是被迫承認的。法律有規定,出於脅迫之自白不是有效的犯罪證據。
6.適用性與可靠性
若某項資料註明是「具適用性」,這表示到現在為止,因為下面這些原因,該項資料仍適用:
最近才出版
最近更新過
這是新版本,已經加入最新的研究成果
它的內容較為穩定,不太容易隨著時間而變動,所以可以長期適用。如解剖學、傳記…等。
可靠性
能夠讓人信任的證據就是可靠的證據,可能的原因是證據來自於:
你知道能夠信任的人
公認的專家
與結果沒有利害關係的人
可靠的資料來源
可複製性
在科學性的論文中,會有些結果屬於「可複製性」,有些結果屬於「不可複製性」,這表示為了驗證某項調查或實驗的結果是否屬實,因此需要重測。重測的結果如果和原來不一樣,表示原來的結果可能只是巧合,若重測的結果如果和原來的結果類似,就能肯定這是一項可靠的數據。
7.選用最佳證據
在報告或論文的開頭章節中,都必須交代你所參考的資料,那該寫哪些參考資料呢?
擇強汰弱
對你論證有利的資料
簡單提及參考資料
Miles(1998)主張,手語本身就是一種語言。
手語也是一種語言,自有其傳統。(Lane,1984;Miles,1998)
8.相關證據與不相關證據
相關證據是瞭解問題的必要元素,作者提供的證據有這幾種:
支持結論的證據。
與主題相關,不過未必與結論相關。如果證據與結果無關,甚至可能會與結論相矛盾。
與結論和主題都沒關係。
範例
大家必須更瞭解語言,這樣才能更有效地使用語言。研究(Bloggs,2003;Bloggs,2006)顯示,學習外國語會讓我們對語言的結構有更深的瞭解,讓我們可以比較不同語言的結構。因此,我們應該鼓勵只會一種語言的人去學另一種語言。
這例子的結論是:我們應該鼓勵只會一種語言的人去學另一種語言。它舉了一個證據,證明學習外語的好處,這個證據與結論是相關的。
9.具代表性的樣本
大部份的研究題目都沒辦法進行大規模測試,取而代之的是挑選樣本進行調查研究。一個具代表性的樣本,必須考慮相關族群與環境。
範例
出國的寵物回國時應不應該隔離檢疫,有以下四種抽樣方式:
樣本一
選出一千位養狗的人,每個地方回答問卷的人數都差不多。
樣本二
選出一千位養狗的人,依照人口多寡來發放問卷。
樣本三
選出一千位養寵物的人,這些人飼養的寵物比較多樣。
樣本四
選出一千個人,有些人養寵物,有些沒有,人口較多的地區選出來的人數多一些。
樣本一:重視的是各地區都有人回答問題
樣本二:注重人口比例的代表性
樣本三:考慮不同寵物的飼主的意見
樣本四:兼顧養寵物的人與沒有養寵物的人
10.確定性與可能性
確定性
論證未必都能百分之百確定與證實,因此要儘量降低不確定性。以下這些方法可用來降低不確定性:
使用較可靠的資訊來源
分析證據的優劣
估算證據的可能性有多高
盡可能增加證據的可能性
可能性
閱聽者在評估論證可信或不可信時,必須判斷可能性有多高。如拿硬幣往上丟100次,可能會出現正反面各50次的結果。而贏得樂透的機率就小太多了,如果得獎的號碼有1400萬組,那得獎機率就只有1400萬分之一。
11.樣本大小和統計顯著性
樣本量越大,可能性就越高。樣本量越小,結果就有可能只是巧合。
範例
以一千名自願者進行了臨床試驗顯示成功率超過九成五。大部份的患者都完全康復,到目前為止只出現極少的副作用。對絕大多數病人而言,這項試驗讓他們看到消除痛楚的希望。
一千個樣本看起來很多,但並不代表所有服用藥物的人都能安全。如果服用藥物的人是你,你一定會想知道那些測試的人,是否和你的情況類似,譬如血型、年齡或對同樣的東西過敏…等
統計顯著性
樣本小到每個類別都不到16人時,很難說結果不是巧合。這種樣本小或每組差異不大的情況,我們稱之為「不具統計顯著性」或「不具統計上的意義」。
小型樣本
下面這些情況可能就需要用小型樣本
調查的對象不是普通人,如:有成就的人或患有罕見疾病的人
採用較大型的樣本比較危險,如:必須到海底工作、飛到太空…等
情況比較特別,如:生多胞胎的人
12.以偏概全
適當的歸類推論可以幫助我門找到不同事物之間的共同性質,不過這種類推法必須有所本,要有合理的樣本數才行。如果樣本太小,類推出來的結果不能成立,就是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。
範例
我家老大可以一覺到天明,但是老二就睡得很不好。第一個孩子比弟妹們都要容易入睡。
這段話只根據二個孩子就類推這樣的結論,它的資料庫只有二人,算是極小的樣本,因此這類推並不能成立。
以個案類推
只用一個例子就做了普遍性的推論,如下面這個例子
有人說,用別人的外表幫他取難聽的外號是不對的。我有個朋友體重過重,大家幫他取了各種與胖有關的外號。他不在乎,因為他可以幫對方取更難聽的外號。這表示幫人取難聽的外號沒什麼關係,因為那個人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報復。
有人不在乎別人罵他,但不代表所有人的反應都一樣。
一個例外,就能推翻一項規則
範例
臨床試驗顯示此藥的效果很好,但這個病人卻出現嚴重過敏反應。這表示醫生必須注意,有些人可能對藥有負面反應。
13.控制變項
變項是指所有可以影響結果的情況。
範例
在南非進行試驗時,新品種的葡萄樹產出的紅葡萄是一般品種的二倍,製造的酒量也有二倍。把這些葡萄藤枝移到加州一處土壤與雨量都和南非類似的地點,結果並沒有產出二倍的葡萄。
在這例子中,生產者控制土壤與雨量這二個變項,但這樣是不夠的,生產者必須控制更多的條件,而且一次只改變一個條件,這樣才能找出讓產量加倍的因素。
控制組
要確認結果能不能支持結論,就可利用實驗組和控制組之比較,舉例來說,要進行睡眠剝奪實驗,實驗組可能60小時不能睡,而控制組可以正常睡眠。而為了客觀起見,參加者不能知道自己屬於哪一組,以免影響他們的感覺。
14.事實與意見
事實:事實基本上是一項資訊,可以用經驗、觀察、測試或與證據對照加以驗證
意見:意見是種信念,持有該意見的人相信那是真的,但不見得有事實依據。
範例
法醫表示,死亡的時間在凌晨二點到四點之間。廚子在清晨六點半發現屍體。門房說有六個人在屋裡過夜。管家說另外有四個人有鑰匙,可以在六點半前進入屋子又離開。
上述例子的事實有:
死亡的時間,這是法醫提供的,算是可靠的資訊
廚子發現屍體的時間
門房所提供的資訊
管家所提供的資訊
若有人直接提出是管家殺了他的主人,則屬於意見。
15.目擊證人的證詞
目擊證人的證詞在很多情況中都很有用,但有時會產生錯誤,如:
目擊證人沒說出事實
目擊證人缺乏專業知識或不瞭解內幕
目擊證人有限的記憶
16.交叉比對
交叉比對的意思是將不同的證據拿來互相對照、比較,看彼此是相互印證、補足,還是相互矛盾。
範例
約翰跟媽媽說,姊姊瑪莉打他。約翰一直哭,說瑪莉是大壞蛋。
媽媽可以做下面這些事來交叉比對證據
聽瑪莉怎麼說
尋找約翰被打的證據
考慮約翰和瑪莉平常敘述事情的方式
檢查有沒有其他可能性
17.評估大量的證據
評估資料的方法
快速瀏覽一遍;看這些資料和研究主題有沒有相關,可不可靠。
把注意力放在最相關的資料上,評估其重要性,並找看看有沒有任何論證缺失。
交叉比對各項資料,看有沒有互相矛盾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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